《關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愛沙尼亞共和國政府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xié)定〉的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于2014年12月9日在塔林正式簽署。中愛雙方已完成議定書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國內法律程序。議定書于2015年12月18日生效,適用于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所得。 議定書文本已在國家稅務總局網(wǎng)站發(fā)布。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8月31日
鏈接:相關政策解讀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