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4日,《國務院關于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fā)〔2015〕27號)取消了“列入車輛購置稅免稅圖冊”審批事項。據(jù)此,國家稅務總局相應修訂并重新公布了設定該審批事項的《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3號公布,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8號修改,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同時發(fā)布了《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關于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信息采集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96號)。為了加強后續(xù)管理,發(fā)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現(xiàn)將《公告》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關于“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免稅”的規(guī)定和《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國家稅務總局定期編列免稅圖冊。車輛購置稅免稅圖冊管理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另行制定”?!豆妗芬?guī)定,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是指用于特種用途的專用作業(yè)車輛,須設有為實現(xiàn)該用途并采用焊接、鉚接或者螺栓連接等方式固定安裝在車體上的專用設備或裝置,不包括載運人員和物品的專用運輸車輛。國家稅務總局定期對生產企業(yè)或納稅人提交的信息及資料進行匯總,編列免稅圖冊。納稅人辦理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免稅申報時,主管稅務機關依據(jù)免稅圖冊和有關規(guī)定,對納稅人提供的車輛照片及有關資料核實無誤后辦理免稅手續(xù)。挖掘機、平地機、叉車、鏟車(裝載機)、推土機、起重機(吊車)六類工程機械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設有固定裝置非運輸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45號)規(guī)定在免稅圖冊中不再列示圖片的車輛,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生產(改裝)或進口車輛時,需按本公告規(guī)定上傳資料,統(tǒng)一在免稅圖冊中列示圖片。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