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辦稅便利化,方便納稅人查詢涉稅信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稅務總局制定了《涉稅信息查詢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一、背景和目的
《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明確提出“推進涉稅信息公開,方便納稅人查詢繳稅信息”的具體工作目標和要求,根據(jù)全國稅收信息化工作推進情況,為納稅人提供多渠道的涉稅信息查詢服務已具備基本條件。
二、適用范圍
《辦法》適用于社會公眾查詢依法公開涉稅信息以及納稅人查詢自身的各類涉稅信息,對于政府信息公開、涉稅咨詢、向其他具有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有關部門提供信息等情形,稅務總局已有相關制度規(guī)定。
三、主要內(nèi)容
(一)明確了社會公眾可以通過公開渠道自助查詢公開涉稅信息,納稅人可以經(jīng)身份認證和識別通過自助渠道查詢自身涉稅信息。
?。ǘ┟鞔_了納稅人向稅務機關申請書面查詢以及委托他人代為申請書面查詢需要報送的資料。
?。ㄈ┟鞔_了納稅人可以要求稅務機關出具書面查詢結果以及書面結果的文書樣式。
?。ㄋ模┟鞔_了納稅人對查詢結果存在異議應當及時與稅務機關溝通并進行核實處理,以及申請核實需要報送的資料。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