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 經國務院批準,決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對進口原產于菲律賓、老撾、柬埔寨的產品實施中國—東盟自貿區(qū)2009年協(xié)定稅率(詳見附件)。
附件:中國—東盟自貿區(qū)2009年協(xié)定稅率表(菲律賓、老撾、柬埔寨)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